现将中华全国律协《关于组织参加律协—路伟培训项目青年律师实习计划(第三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本所符合条件要求的律师自愿报名,并将有关材料于5月14日前报我会,由我会统一报省律协。
联系人:黎智光 陈丹霞
联系电话:83331760 传真:83389126
附:关于组织参加律协—路伟培训项目青年律师实习计划(第三期)的通知
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