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办理条件】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实习证损毁或遗失的。
【料材目录】
1.《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补〈换〉发申请表》原件1份;
2.近期大一寸免冠蓝色底彩色照片1张;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1份。
附:遗失声明样本:
遗失声明
张三(姓名),XX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XXXX年XX月XX日(遗失日期)因被盗/被抢/保管不善(请填写其中一个原因)遗失佛山市律师协会XXXX年XX月XX日(发证机关、遗失实习证的发证日期)颁发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实习证号码:(写明具体证号),现声明作废。
【办理程序】
1.实习证损毁的,应交回实习证原件;
2.实习证遗失的,由实习人员在市级报纸刊登遗失声明。
【办理期限】
1.书面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期间不计入办理期限。
2.市律师协会自收到齐全的书面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制作新的实习证。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彭飞帆,电话:0757-83380125。
【受理时间】
接收材料:每周一、周二;增补材料:每周三,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1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