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伦律师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佛山市文明窗口单位”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6-06-05 00:00:00
【字体:
    5月26日,在佛山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上,我市天伦律师事务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佛山市文明窗口单位”。

    200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以文明城市为龙头,扎实推进文明行业、文明镇、文明村和特色文明社区的创建活动。为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了这次表彰会。会上,中国联通公司等17个单位、企业被评为“佛山市文明单位”,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处等19个单位被评为“佛山市文明窗口单位”,我市天伦律师所是唯一一家获奖的律师所。
打印本页面
分享到:
主办单位:佛山市律师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五楼
广东省通讯管理局 粤ICP备1205750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
技术支持:法智时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