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古今来律师所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法》(草案)修改工作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6-06-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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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24家顾问企业单位召开《劳动合同法》(草案)讨论会

    5月23日下午,古今来律师所召开《劳动合同法》(草案)讨论会,邀请广东东鹏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等部分顾问单位企业共24家负责人出席,征求其修改意见,该律师所主任吴青律师及部分执业律师出席了讨论会。

    《劳动合同法》(草案)是一部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草案,在2005年12月24日举行的十届十九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上,首次将该草案提请审议。今年3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文向全社会再次广泛征求修改意见,以听取民心民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进程。我市古今来律师所积极关注此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立法,及时组织召集本所顾问企业单位,就当前企业界营运客观情况,从多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讨论会中,与会者围绕劳动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绩效考核、经济补偿金的给付、《劳动合同法》的定位是倾向于劳动者,还是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寻求权利义务的相对平衡以及《劳动合同法》对投资成本的影响这四个论题进行讨论,对草案其中的8项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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