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司法局公证处落实措施深入学习宣传《公证法》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6-03-06 00:00:00
【字体:
    2006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实施的第一年,为加强落实,禅城区公证处制定了四项措施深入学习宣传《公证法》,切实树立公证诚信为民的良好形象。
    一是组织公证员学习《公证法》。二是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形成一定规模和声势的《公证法》宣传活动。计划从今年开始,将每年一次的“公证服务进社区(农家)”活动增加到每年两次。今年安排在3月和8月进行,以宣传《公证法》为主题和形式多样的服务活动,扩大公证社会影响;三是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公证法》宣传活动。把宣传《公证法》与宣传公证制度、宣传公证行业的先进典型结合起来,收集本处在公证服务过程中体现热情服务、方便当事人的感人图片、文字资料展览活动,大力宣传公证处的好人好事;四是结合“争创巾帼文明标兵岗”活动,开展岗位练兵、岗位服务竞赛。除了按时进行每月一次业务学习外,还计划在处内开展公证业务知识、公证服务技能和计算机使用考核评比活动。
打印本页面
分享到:
主办单位:佛山市律师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五楼
广东省通讯管理局 粤ICP备1205750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
技术支持:法智时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