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司法局对辖区执业律师加大管理力度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6-06-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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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当前律师投诉工作提出五项有力措施

    5月25至26日,禅城区司法局就执业律师投诉工作问题,召开辖区律师事务所主任联席会议,提出五项措施,以完善和加强律师投诉工作的处理,优化法律服务市场。

    近年来,禅城辖区律师队伍不断扩大,至目前止律师总数已达319人,占全市律师总数的三分之一,为全市各区之首。针对这一实际情况,禅城区司法局及时采取有力措施,不断规范强化律师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该区注意抓好律师队伍的政治理论学习,在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八荣八耻”、“三个走在前面”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等教育学习活动,不断加强律师的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召开队伍思想分析会、工作点评会、意见征询会,以激发律师的执业热情和不断创新、干事业、求发展的事业理念。

    二是构建律师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和诚信监管机制。通过建立健全该局公律管理部门与市律协、公、检、法及有关部门对律师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情况交换机制,建立律师所和律师的执业信息、信誉状况、社会认知度等情况登记和对投诉情况通报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律师人员执业活动中的情况,以加强信息交流,完善律师检查督促。同时,通过建立内部检讨机制,充分发挥律师主任联席会议作用。律师一年内被查证属实的投诉,依被投诉次数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第一次责成被投诉律师在所内会议上进行检讨;第二次责成律师所进行书面检讨;第三次律师所除书面检讨外,律师所主任须在律师主任联席会上就履行职责方面检讨;第四次或以上的全体合伙人须在律师主任联席会上就履行职责方面作出检讨。第三是加强处罚力度。辖区司法局认真配合律协做好对违法违纪律师所和律师的处理,对服务不到位、投诉不查处、管理不规范及出现违法违规的律师所和律师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是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内部管理和执业秩序。该局加强律师所介绍信管理,禁止开出空白介绍信,要求律师所统一使用《委托代理合同规范文本》,并按照上级要求对实习律师和行政辅助人员实行规范管理。加强律师所对本所律师执业活动的管理约束,要求律师所建立所主任对新到所和实习转正式执业的律师谈心制度,让律师了解、掌握所规所章,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健全律师所投诉查处小组,明确律师所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把投诉解决在所,解决在萌芽状态,从而维护律师的声誉和形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严真落实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律师办理群体性、敏感性案件的集体讨论、报告、审批、备案等各项制度,违者从严处罚。在处理这些特殊案件中,既要讲法律、又要讲政治、讲稳定,从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应有的社会责任,从有利于社会稳定、有利于解决纠纷、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引导群众理性表达意见,依法正确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是规范投诉案件的办理程序。确立查处投诉案件的主办制,完善投诉案件的受理、答复、处理、归档程序,依法行使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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