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司法局充分发挥律师积极作用 确保新广场拆迁工程顺利完成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7-08-01 00:00:00
【字体:
    最近,在禅城区司法局的积极协调下,通过金石行、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及禅城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阻碍新广场拆迁工程顺利进行的最后几起拆迁补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确保了新广场拆迁工程的顺利完成,也避免了因拆迁补偿问题而可能引发的到省进京上访事件。

    2007年6月27日,新广场最后6位因拆迁补偿诉求未得到满足而拒绝搬迁的商铺租户到金石行律师事务所咨询拆迁相关事宜,并提出了要求出租方返还2007年3月22日前6个月已交付的租金作为补偿等三项诉求。经充分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当天,该所依法接受了6位当事人的委托,协助他们处理与拆迁单位之间的拆迁补偿纠纷。   

    交谈过程中,该所了解到,因缺乏沟通,当事人与政府相关拆迁部门的关系曾一度非常紧张,当事人也曾采取相对过激的行为进行维权。当事人声称,如此事得不到圆满解决,他们将与拆迁单位对抗到底,并将进京到省上访,以维护其权益,其中一位当事人在到律师事务所进行委托咨询之前,已经订好了赴北京的机票。得知这些情况后,该所及时向禅城区司法局汇报了有关情况。禅城区司法局对此案非常重视,多次派人到该所了解情况,并对该所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顾全大局,全力说服当事人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尽量以平和方式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金石行所积极向当事人开展说服劝阻工作,向他们进行相关法制宣传,建议他们要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解决问题,不要采取过激行为,并向他们表示将依法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的情绪得到了及时安抚。

    6月30日,禅城区司法局召集金石行律师事务所以及作为区政府法律顾问组成员、全程为新广场拆迁工作献计献策的天地正律师事务所与相关单位召开拆迁调解工作会议,共同磋商,研究解决方案,为纠纷的解决搭建了沟通的平台。在禅城区司法局的跟踪协调下,金石行、天地正律师事务所坚持维护社会稳定与当事人合法权益并重的原则,经过多次、多方面的协商调解,历经十余回合的谈判,最终使当事人和拆迁单位达成了《拆迁调解协议》,及时化解了矛盾,取得了双赢。
打印本页面
分享到:
主办单位:佛山市律师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五楼
广东省通讯管理局 粤ICP备1205750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
技术支持:法智时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