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为律师所、执业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7-09-29 00:00:00
我会高度重视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续保问题,去年的执业责任保险合同今年9月到期,为做好今年“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在6月份,我会向市内各保险公司就“律师执业责任保险”进行公开招标,先后有7家保险公司应标,其中有5家保险公司向我会提交了保险条款。
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选择其中资质较好、保费较低的保险公司投保,并由我会继续教育及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对《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条款进行审核把关。
9月18日,钟坚会长代表我会与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签订了《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协议,以市律师协会为投保人,为我市律师所、全体执业律师及律师辅助人员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保险期限与去年保险期限相连接,保险追溯期自保险期限起始日前溯5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每个律师事务所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每次事故绝对赔偿额为损失金额的6%,最低不少于人民币5000元,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本次《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保费为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