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律师协会公示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4-10-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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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积极配合司法部、省司法厅在律师队伍中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根据全国律协《关于开展评定“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活动的通知》([2004]律发字第25号文)的要求,经省律协七届八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并经七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决定,成立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委员会,组织开展我省范围内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评定工作。我会严格按照“自评、各地律师协会初评、纪律委员会和维权委员会审核、纪律维权部复核、评委会评定”等程序完成了各项工作。经评定,有17家律师事务所符合推荐上报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如下:

  广东广大所 
  广东法制盛邦所 
  广东广和所 
  广东君信所 
  广东万商所
    广东天伦所 
  广东华法所 
  广东国信联合所 
  广东金唐所 
  广东仁人所
  广东德赛所 
  广东国欣所 
  广东启源所 
  广东环球经纬所 
  广东晨光所 
  广东易春秋所 
  广东恒益所

  公示时间为2004年10月8日至1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

  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省律协反映公示对象各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受理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30,地址:广州市下塘西路5号10楼纪律部,联系电话:020-83493517,邮政编码:510091。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应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省律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将调查结果予以反馈。调查属实的,将根据规定予以处理。



                                 广东省律师协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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