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5-07-22 00:00:00
各律师事务所、市律协民事与行政专业委员会委员、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
省律协近日传真来文,要求我会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的讨论修改工作。为此,请我会各律师事务所、民事与行政专业委员会和规章制度委员会的全体委员能结合实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并于今年7月29日(星期五)前将有关意见回复市律协秘书处,由秘书处统一上报省律协,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文本请到全国人大网等相关网站下载(全国人大网网址:www.npc.gov.cn)。
联系人:黎智光
电话:83331760;传真:83389126;邮箱:wvvvw@163.com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
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