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顺德区成立首个律师基层党组织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5-08-10 00:00:00
【字体:
    随着顺德区律师队伍的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党员在律师队伍的比重也不断增加,为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的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律师的战斗堡垒作用,经顺德区司法局党总支的长时间酝酿和反复考察,决定同意在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成立党支部。仲马律师所党支部由六名党员组成,是顺德律师行业中首个基层党组织。

    7月28日,在仲马律师所的会议室内举行了简单而庄严的党支部成立会议。顺德区司法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冯兆昌同志以及党总支委员、人秘科科长吕翠琴同志出席了会议。会上,冯兆昌副书记宣读了顺德区司法局总支部委员会《关于成立广东仲马律师所党支部的批复》,由律师所主任陈明华任书记。

    冯兆昌副局长在会上表示,合伙律师所中建立党支部在顺德区是新鲜事物,具有探索性,这是加强律师党组织建设的需要,也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需要。为此,他向所内全体人员提了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在律师所内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律师党员要在日常工作中事事处处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律师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和教育,加强所属党员的思想建设,使党员律师及时了解党的方针政策,指导律师自身的执业活动;四是要加强律师支部的组织建设,对所内思想表现好、业务素质高、有上进心的优秀青年要加以培养和考察,吸收到党组织来。

    会上,律师所的合伙人、党员代表以及团员代表分别作了发言。律师所支部书记陈明华表示,在仲马律师所成立党支部是他们创建名牌律师所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所内全体人员要珍惜荣誉,律师党员更要不断增强自身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今后工作中以身作则,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带领律师所再上新台阶。



打印本页面
分享到:
主办单位:佛山市律师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五楼
广东省通讯管理局 粤ICP备1205750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
技术支持:法智时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