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律师协会张秋会长在“加强我市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启动仪式暨开展9.25律师宣传活动日活动”上的讲话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5-09-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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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来宾,各位律师:
    最近,中共广东省纪委五次会议作出部署,确定我省律师协会作为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强化与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的试点单位,对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也根据有关精神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加强律师行业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行业自律管理试点工作的方案》。根据上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今日,我们在此隆重举行“加强行业自律,共建和谐佛山”系列活动的启动仪式,市政法委、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法工委的领导亲临我们的活动并将向我市广大律师作重要讲话,在此,让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更好落实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对加强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试点工作的部署,我们通过举行今天的活动,郑重向社会做出法律服务承诺,公开律师行业规章,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倡议全市律师加强行业自律。我们认为,要充分发挥律师行业自律管理在防腐体系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就必须把行业协会建成有作为、有威信的行业组织,为此,佛山市律师协会将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工作期间,重点落实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科学规范律师行业自律管理职能,加强律师协会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律师协会自律管理能力,把律师协会建设成为议、决、行、监体系完整的管理与服务机构
    一是完善律师协会领导机构建设,积极完善当前我市“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下的“两分开”,进一步加强常务理事会的建设;
    二是加强律师协会秘书处的建设,强化秘书处的执行能力;
    三是加强律师协会内部的监督机制的建设,拟设立监事会,使行业协会在行使权力的同时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实现民主管理。
    二、进一步完善行业监管机制体系,丰富管理手段,改进管理方式,提高管理效能
    市律师协会在规范化建设中已作出了不懈努力,积极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学习教育制度,建立和健全律师行业监督、惩戒制度,加强行业规范和评价体系的建设,规范律师执业活动,对此,市律师协会于今年颁布实施了《佛山市律师协会议事规则》、《佛山市律师协会专项经费使用细则》、《佛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规则》,重新修订了《佛山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规定》。在此基础上,市律师协会将于近期草拟颁布两项规则制度:《佛山市律师服务收费补充规定》、《佛山市律师办案流程操作细则》,并计划于近期与市司法局、市中院、市检察院联合草拟推行《证据开示规则》,以继续坚定不移地推行规范化建设。这些制度规则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律师执业行为,完善了律师行业监督,推动了我市整个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完善行业服务机制体系,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加强宣传工作,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氛围。市律协将继续与有关新闻媒体加强联系,借助媒体力量扩大律师影响力,使全社会广泛了解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为我市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制度完善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与社会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拓展律师业务空间。市律师协会将充分发挥团体组织的力量,加强与社会有关部门、组织、行业、协会的联系沟通,积极引导律师参政议政,参与社会各项活动,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公司企业等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使律师的法律服务辐射社会各个领域,为国家发展,为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四、加强组织领导。这次活动在市司法局的统一领导下,市律协成立了领导小组,并组成办公室,以促进活动落实,并真正取得实效。领导小组由市律师协会张秋会长担任组长,市律协黄汉波副会长、陈达成副会长、钟坚副会长、植锦泉副会长以及杜圣操常务理事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律师协会秘书长蔡家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分工为:张秋会长负责市直律师片的督导工作,黄汉波副会长、陈达成副会长、钟坚副会长、植锦泉副会长以及杜圣操常务理事分别负责高明区、南海区、禅城区、顺德区和三水区律师片的督导工作,并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努力促进我市律师行业自律工作的落实。

    同志们,我国律师业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律师工作面临着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应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投身于行业自律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与我市经济发展相适应、能担当历史重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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