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律 协 召 开 四 届 十 五 次 理 事 会 议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6-03-01 00:00:00
。 总结市律协2005年情况,部署今年工作
。 审议通过三项行业制度
。 成立两个专门委员会,部署换届筹备工作
2月18日下午,市律协四届十五次理事会议在海南三亚市隆重召开,市律协名誉会长、市司法局梁海泉局长、市司法局曾国旋副局长、夏莉科长、市律协理事会成员以及秘书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主要就市律协2005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部署市律协2006年工作。会议由张秋会长主持,并按计划完成了预定的所有议程。
总结市律协2005年工作情况,对2006年律师工作进行部署
按议程安排,会议首先对市律协秘书处草拟并经理事会成员会前充分酝酿的《佛山市律师协会二○○五年工作总结》进行了认真审议。
该总结草案对市律协2005年度开展律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回顾,分别从律师集中教育整顿验收、律师行业自律、建立健全律协机构及推进建章立制、开展保持律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十一个方面进行了详细深入的总结,客观地反映出我市律师工作的实际情况。
与会理事认为,市律协在去年紧紧围绕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这项中心工作,密切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律师集中教育整顿的验收活动,并继续加强律协的建章立制,市律协2005年的工作是扎实的,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会议对《佛山市律师协会二○○六年工作计划》进行了审议。今年,按我会计划,律协继续在开展年检注册、教育培训、业务交流等常规工作方面加大力度,还将突出今年工作的两大重点:引导建立和谐社会、组织抓好律协理事会换届工作。参会理事表示,将围绕今年中心工作,继续以良好作风履行职责,发扬奉献精神,推进我市律师工作不断发展。
会议还对《佛山市律师协会二○○五年会费收支情况报告》和《佛山市律师协会二○○六年会费收支预算报告》进行了审议。
审议通过《佛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聘用执业律师的暂行规定》等三项行业制度
会议对由秘书处负责起草的《佛山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及聘用执业律师的暂行规定》(简称律师准入制度)进行了审议并予以通过。该规定共分六条,主要内容是要求我市律师所新聘用执业律师和新注册合伙人须具备本科学历及佛山市户籍,但具备法学硕士以上学位的律师和原先已经在我市执业的律师所、律师不受该规定限制。
与会理事认为,鉴于近年来我市律师队伍不断发展壮大,非常有必要建立一个律师准入制度,以进一步规范我市律师行业所出现的个别无序竞争的不良现状,并更有利于引进高学历、高层次法学人材,以促进我市整个律师行业专业素质的提高。
会议还对《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和《佛山市律师协会接待暂行规定》这两项重要行业制度进行了审议并予通过实施。《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律师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是针对我市个别律师所委托代理案件时出现超低收费现象而设立的,要求律师在收取费用时一般不能低于省定的最低标准,如确实有实际困难,在省定最低收费标准基础下浮不得超过20%。
决定成立对外工作委员会以及法律援助与公职律师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部署市律协理事会换届工作
由市司法局提议,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法律援助工作,有利于规范和拓展我市律师行业与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沟通和开展对外交流工作,促进律师行业自身行业健康发展,与会理事一致认为于今年成立对外工作委员会以及法律援助与公职律师专门委员会,有关工作由秘书处具体落实。
会上,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市司法局局长梁海泉同志对市律协理事会今年的换届工作进行了部署。梁海泉局长提议市律协今年换届工作要注意做好这几个方面:一是要主动认真借鉴已经成功换届的有关省、市律师协会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尽快拟订出换届的计划方案;二是要尽快成立换届筹备工作小组,由市律协部分理事、秘书处有关人员及市司法局公律科人员组成,具体以律协人员为主,并以筹备组为主体落实换届工作。同时,律协在制订换届工作的选举规则时,要做好与司法行政的协调工作,尽可能使换届工作方案制订得比较全面和科学,以更有利于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梁海泉局长在会上还充分肯定了市律协第四届理事会全体理事所做出的贡献,勉励与会理事们不能松懈,继续发扬风格,继续以良好工作作风履行职责;同时也勉励我市广大律师们,要深入明确和领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我市律师承办敏感性群体性案件是肯定和支持的意图,鼓励和提倡我市律师在坚持围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原则上积极参与代理涉及社会稳定的敏感性群体性案件,为我市社会繁荣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