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律师协会关于组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团的通知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23 16:3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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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建目的背景
为紧紧围绕省委关于“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完善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助推公共法律服务进园区,加快建设与佛山产业布局相匹配、产业体系相融合、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市司法局拟于佛山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设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配合做好律师值班工作,市律协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高的律师,组建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团,赋能“制造业当家”,助力打造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佛山样本”。
二、律师服务团的工作职责及服务方式
(一)开展与园区公共法律服务相关的法律及实务研究,向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对园区公共法律服务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进行讨论研究;
(三)对园区重大维权事件等,及时配合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四)根据市律协及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安排,定期值班,为来访园区企业、企业员工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五)协助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参与重大或典型案件的分析研究、调查和调解;
(六)参与市律协、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有关部门及行业组织的协商对话;
(七)参与市律协、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的主题沙龙、论坛、法律宣讲和培训等;
(八)其他相关工作。
三、申报范围
全市社会律师
四、报名条件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二)执业年满两年并在我市执业一年以上;
(三)须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从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事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工作热忱;
(四)自觉遵守律师执业行为规范,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不存在尚未办结的投诉案件;
(五)服从市律协和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愿意承担市律协和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转交的各项工作;
(六)优先条件:
1.积极参与市律协或其他公益组织举办的各类活动的;
2.曾荣获市级以上奖励的;
3.综合素质较高,在组织管理和建设方面有一定经验和心得的;
4.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 “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援藏律师。
5.有相关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经验的,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相关的案件办理经验。
五、报名方式及确定程序
律师自愿报名后由市律协企业合规与风控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市律协秘书处组建评委团,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评议,提出建议名单,并提交市律协会长办公会会议审议确定。
六、其他事项
请符合条件且有参加意向的律师于2023年3月31日17:30前以“律师姓名+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服务团”为主题将报名表电子文档(Word+PDF)发送至指定邮箱。
指定邮箱:fslx@fssf.foshan.gov.cn
联系人:钟浩安
联系电话:0757-83380153
 
                                 佛山市律师协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佛山市律协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服务团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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