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物权法》中的疑难问题”专题讲座的通知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7-03-27 00:00:00
全市律师事务所、法援处:
根据市律协2007年工作安排,并经市律协会长成员同意,决定在4月1日(星期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物权法》中的疑难问题”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时间:2007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09:00—12:00(执业律师08:10前到讲课地点签到登录,08:50前入场)。
二、讲座地点: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十二审判庭。
三、讲座内容:《物权法》中的疑难问题。
四、主讲人:我国著名民法学家,我国《物权法》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教授。
五、参加人员:全市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援助处执业律师。欢迎本市各级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有关人员参加听课,各律师事务所的实习人员、行政人员可自愿参加听课。
六、其它要求:
(一)请参加听课的有关人员将车辆停放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西门停车场内,不得乱停乱放;
(二)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组织本所律师参加听课,无特殊情况不得缺课和请假。参加听课人员请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迟到早退。
(三)参加听课的执业律师请携带《执业律师继续教育登录册》于4月1日上午08:10前到达会场报到处签到并进行登录。
佛 山 市 律 师 协 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