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律师协会二○○四年工作总结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5-05-09 10: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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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律师协会二○○四年工作总结》经市律协四届十三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现将该文印发给你们,请各律师所组织本所律师加强学习,深入总结,共同努力推进律师所的规范健康发展。



                                                二○○五年四月二十日


         佛山市律师协会二○○四年工作总结

    2004年,市律协在市司法局党委的领导和省律协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领导有关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履行协会职责,有计划地开展各项职能工作,积极推进佛山市律师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积极配合司法行政机关抓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根据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市司法局于今年5月起组织我市律师队伍集中开展教育整顿活动。市律协充分发挥律师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配合市局安排,认真参与了这项工作。
(一)积极参与活动的部署和组织指导、督查工作。5月28日,市律协配合市司法局召开了佛山市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围绕全市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具体部署,并根据我市律师行业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在这次活动中加强行业管理的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市律协有关领导参加了由各区组织开展的动员大会,扎扎实实地配合市局将工作落实到基层中去,并认真抓好活动各阶段的指导和督查工作。在这次活动中,市律协机关和各律师事务所深入学习和领会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建立了学习台帐,组织了本单位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进入第二阶段后,各律师所及时组织了本所律师开展自查自摆,结合诚信建设的要求和日常办案实际开展自我剖析,收到了积极的效果。市律协理事会成员按市局律师教育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到全程跟进,深入到有关律师所开展调研活动。进入集中查处和整改阶段后,律协机关积极配合,每月及时将投诉查处情况向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通报。据统计,律协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参与督导工作共30多人次,涉及律师所20多家。

    在律师教育整顿工作的各个阶段中,市律协机关根据市司法局律师教育整顿工作的指引,积极配合参与各个阶段的工作,使教育整顿活动取得了预期效果。

(二)抓好市律协自身的建设。7月30日,市律协召开四届十次会长办公会议,总结了市律协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第一阶段的情况,通报了我市部分律师对市律协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充分抓住这一契机,及时制定了加强律协工作的四项措施: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二是加大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加强律协机关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四是加强维权工作力度。通过以上措施,促进了律协工作的开展。

(三)抓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培训工作。7月12日,市律师协会与市司法局共同举办了由全市执业律师参加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培训班,组织全市律师参加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考试,并对因事假缺考的部分律师进行了补考,参训和参考的律师均达到100%。

二、健全充实律协组织机构,促进律协机关规范化建设

(一)增补充实市律协理事会成员。省律师协会顺德分会撤销后,根据我市律师工作发展的需要,市律协组织及时进行了充实和调整。通过所属顺德区全体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选举,增选了律师代表17名。5月18日,市律协召开四届八次理事会议,增选广东盈建律师事务所的植锦泉律师为市律协常务理事、副会长,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的陈明华律师为市律协理事。6月13日,在市律协四届九次理事会议上,又增选了佛山市法律援助处的虞小平律师为市律协理事。通过增选,市律协正副会长增加为5名,市律协理事会成员共为15名。

(二)调整充实市律协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为适应形势的发展,以更好地发挥律协各职能部门和专业工作机构的作用,市律协召开了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议,对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组织进行了调整和加强。调整后的专门、专业委员会仍各为四个,但加入了在我市顺德区执业的律师委员,并充实了一批热心律师工作的成员,对于健全律协机构,强化律师管理具有积极意义。

(三)加强建章立制,推进规范化建设。市律协今年在律师教育整顿工作中,努力抓好机关的建章立制和规范化建设,先后制定了《佛山市律师协会议事规则》、《佛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规则》、《佛山市律师协会会员专项经费使用细则》等规范化文件。 6月13日,在佛山市律师协会四届九次理事会议上,讨论通过了《佛山市律师协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涵盖了目前市律协各职能部门机构,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以及各专门、专业委员会会议的召开、审议权限、召开程序均作出了清晰的界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佛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规则》由市律协规章制度委员会起草,提交市律协四届十二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该《规则》清晰界定了秘书处的性质、机构的设置、工作人员聘任、人员职责分工、财务制度等多方面内容,对于加强市律协的规范化建设具有积极指导意义。
四届十二次理事会议还讨论通过了《佛山市律师协会会员专项经费使用细则》,对为支持律协会员活动而划拨给市直及各区司法局的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管理渠道和报帐手续进行了规范及界定。

《佛山市律师协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我市律师协会的规范化建设起到积极的作用。省律协专题转发了我市律协的《佛山市律师协会秘书处规则》和《佛山市律师协会会员专项经费使用细则》,以供全省各市借鉴参考,不断规范秘书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秘书处的建设。

(四)调整市律协秘书处领导,规范律协机关日常运作。

1、市律协四届十二次理事会议上,黄汉波同志提请辞去秘书长职务,理事会同意了黄汉波同志的请辞,同时根据部分理事的动议,决定聘任蔡家荣同志为市律协代秘书长,负责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2、市律协12月11日召开的常务理事会议上,就市律协日常工作及相关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制定了两项制度:一是会长轮值制度。为有利会长、副会长更好地履行职责,市律协决定不再设立常务副会长职务,提出实施会长轮值制度的设想,计划每名会长(副会长)负责轮值一个月,循环往复,每周星期一下午为轮值会长到秘书处办公时间,负责处理秘书处日常工作事务。二是财务会签制度。常务理事会议决定,从2004年12月下旬起,市律协日常开支审批须由用款人、秘书长(代秘书长)、轮值会长会签及会长审批的会签制度,以切实加强市律协财务工作的监管。
    
    截止到12月,市律协秘书处先后草拟和印发文件114份,刊出简报8期,及时沟通与上级律协、本会和各律师所的联系,有效促进了上级精神的贯彻和律师工作的开展。

  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一)律师队伍健康协调发展。今年,我市新增律师事务所13家,新增律师51人。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07家(含公职所6家,分所2家,法律援助中心5家),执业律师839人(含公职所33人,法律援助中心22人)。其中专职律师805人,占94.4%,兼职律师34人,占5.6%,具有本科以上学历590人,占73.3%。律师所的委托人与律师权利义务公示制度、律师办案质量监督制度已得到落实和强化,律师事务所专业化、规模化已有良好开端。

(二)律师基础业务巩固发展。全年来我市律师办理各类案件共26296件,其中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案件15499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0797件,诉讼业务比去年增长13.3%。全年来解答法律咨询 33254人次,代写法律事务文件5703份,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2268家,索回赔欠款 261亿元,业务收费19266万元,纳税1910万元,收费额比去年增长51.8%,增长势头比较乐观。

(三)努力拓展业务领域。年内,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在金融、证券、期货、知识产权、海事、海商、公司改制、涉外经济等领域的服务进一步强化。今年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44件,金融、证券、期货案件722件,海事、海商、涉外及港澳台案件111件,非诉讼业务中涉及股份制改造128件,企业破产清算56件。

(四)参与社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活动。我市律师在面向基层,面向社区,面向弱势群体,在推进基层民主体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无偿地做了大量工作。一年来,全市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955宗,其中在各镇(街)法援工作站办理法援案件564件,为促进社会公正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与此同时,全市执业律师还积极参与了在工会、妇联、政府信访部门及一些政府窗口单位、法律顾问单位的法律咨询值班活动。不少律师所和律师还担任了辖区中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参与了辖区当地学校的法制宣传工作。

(五)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一年来,市律协根据上级律协和上级部门的统一安排,做到积极配合,精心实施,组织开展了多项的公益活动。9月25日上午,市律协根据中华全国律协和省律协的部署,组织举行了律师宣传日活动,为广大市民现场解答法律咨询、代为起草法律文书、派发律师宣传材料和出版物、接受委托等多项法律服务,活动中共派发律师宣传资料和出版物4000多份(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980多人次。为响应省律协倡议,积极为防治艾滋病奉献爱心, 8月13日,我市广大律师在“参与121联合行动计划”系列活动中进行了拥跃捐款。秘书处共收到捐款3916元,并及时将款项汇缴省律协。

(六)积极参政议政。到今年11月,我市律师队伍中共有中共党员184名,民主党派20名,无党派人士601名;全国人大代表1名,广东省人大代表1名,佛山市人大代表3名,区级人大代表3名;佛山市政协委员4名,区级政协委员5名;佛山市党代表1名。在我市律师队伍中,共有31名律师担任政府部门法律顾问。律师中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参政议政,提出有建设性的议案,对推进我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四、认真做好2004年度全市律师事务所年检和执业律师注册工作。年检注册工作由市局委托市律协负责办理,市律协对年检注册工作高度重视,做到及时向市司法局领导汇报和请示,做好与公律科的联系沟通,并组织秘书处全体人员加强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年检注册的准备工作。

在整个年检注册过程中,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周密组织,清晰分工,职责分明,坚持严格遵照文件规定,认真审查各项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暂缓办理年检注册,保证按规定时间完成了年检注册工作任务。

五、积极维权,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

市律协重视加大对律师维权保障工作的力度,努力优化律师执业环境。一年来,为了配合省律协维权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我市律师执业中碰到的困难和维权要求,促进全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的通过和实施,市律协四届理事会做了大量积极而有成效的工作。

(一)收集我市律师维权意见。市律协于4月12日、4月19日、7月9日先后三次召开了维权委员会扩大工作会议。会议上,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市律协正副会长和维权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分析律师维权工作形势,反复多次对《广东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修改稿)进行讨论修改。市律协还把《广东省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修改稿)发至全市各律师所广泛征求修改意见,由秘书处综合整理后汇报省律协。

(二)加强与社会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反映我市律师执业的情况,提出保障律师执业的意见和建议,争取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的支持。1月18日,市律师协会全体常务理事和市司法局公律科负责同志一起,与市地税局征管科的同志进行座谈,争取对我市律师执业税收政策方面的支持。2月5日,市律协根据省律协的安排,派出律师代表参加了省高院座谈会,就“打官司难”问题反映意见和建议。

    市律协一贯重视律师所和律师反映的维权情况,做到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以维护律师所的权益。对于商融律师所反映的有关劳动保障局向律师所收取岗前培训费问题、东成律师所反映该所和古今来所律师在办理某一案件中遇到“会见难”问题以及潜龙律师所反映的该所在税收方面的有关问题,市律协机关都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联系沟通,取得有关部门的理解,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召开律师代表征询意见座谈会。八至九月,市律协正副会长及秘书处人员围绕如何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搞好律师的行业组织建设,先后组织召开了市直、禅城、南海、顺德等区的律师代表征询意见座谈会,听取广大律师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密切与广大律师代表的联系沟通,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六、加强律师诚信系统建设,加大投诉查处工作的力度

(一)升级律协网站,落实律师诚信系统建设。为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市律协进一步落实律师诚信系统建设,今年上半年加强了佛山律协网站建设,充实和完善律师诚信系统的有关资料,并在原有基础上作了系统升级。诚信系统内容包括了全市律师的身份信息、提示信息、警示信息等多项信息,并能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查询。

(二)认真抓好对投诉律师个案的查处工作。根据市律协律师纪律工作开展的需要,市律协机关设立了纪律机构,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投诉查处工作。今年,市律协纪律部门共受理投诉28件,已作出处理的26件,尚在研究处理的2件。经市律协办案人员认真调查,一宗律师涉嫌私自收费及一宗律师涉嫌私自收费和以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的案件均已证实。4月15日,市律协律师纪律与调解委员会召开会议,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处分规则》规定程序对该两名律师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审议并作出了处分:决定对一名律师给予通报批评处分,决定对另一名律师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公开检讨处分(该律师已向省律协申请复查)。为加强律师管理,发挥“两结合”的效能,市律协纪律部门坚持定期向局领导、理事会全体成员和有关部门反映我市律师会员被投诉查处情况,及时协调和沟通,积极配合了当前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认真抓好律师岗前培训和职业培训工作

(一)认真抓好律师职业培训工作。市律协今年组织进行了多次大型的律师培训活动,大力推进我市律师业务技能的优化。7月12日,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局共同举办了全市律师参加的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知识培训班。培训班由中华全国律协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陈舒主讲,对全市执业律师(含公职律师)进行了以律师管理规章为内容的学习辅导。10月30-31日、11月11日,市律协分别组织我市律师参加了由市中院主办的行政法讲座和刑法讲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2月18日,市律协在市中院会场举办了民事审判中的几个实务问题专题讲座培训班,邀请了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邱文宽同志担任主讲。讲座密切联系民事审判和律师工作的实际,深入分析了现阶段民事审判中常见性、敏感性或争议性较大的实务操作问题,使广大律师受到深刻的启发。

(二)重视抓好律师岗前培训工作。7月12日,市律协组织全市100名律师所实习人员参加了省律协主办的2004年度律师岗前培训班,参训率和通过率均达到了100%。

八、积极开展律师专业理论研讨和对外交流

(一)做好2004年律师专业理论研讨工作。根据上级律协的指导意见及我市实际,市律协确定2004年我市律师专业理论研讨的主题为“律师队伍建设及实务探讨”,并按专业类别及时下发论文题目,在8月上旬起向全市律师集中征集研讨论文。至11月止,全市律师共提交论文95篇,比去年增加6篇,论文作者人数比去年增加4人。
    在各专业委员会对律师论文初评的基础上,市律协于12月12日-13日在新兴龙山举办了2004年度律师专业理论研讨会,参加研讨会的人员包括提交论文的作者、部分律师所主任、论文评审委员会委员以及市律协专业委员会委员共70多人。市律协对研讨会的形式进行了创新,采用了论文演讲结合现场答辩的互动方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会后,市律协计划将参加研讨的论文进行统一评审,并将获奖的论文结集出版。

(二)做好对外交流工作。今年市律协先后接待了内蒙古律师协会以及清远、江门、韶关等三个市的律师工作考察团体,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九、关心律师福利,积极开展律师文体活动

    一是为全市律师统一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减少律师执业风险,维护律师权益。市律协坚持将建立和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协会的重要工作,在律协各级会议上多次进行研究。市律协规章制度委员会、市律协秘书处与多家保险公司进行了洽谈,将其保险协议条款进行比较分析,形成自己的保险条款,并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参加承保的保险公司,以最大限度保障律师的权益。经努力,市律协最终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佛山中心支公司达成协议,并于9月初正式签署。

    二是为购买佛山市律协办公楼做了大量工作。今年,市律协把购买办公楼作为为全体律师办好事、办实事的重大工作来抓,做了大量工作。理事会曾多次进行研究,市律协秘书处的工作人员对多处楼盘进行了实地考察,拟订出多份购楼方案,付出了大量劳动。此项议案虽然因种种原因暂时搁置,但仍是值得我们广大律师关注的一件大事。

    三是减收个人会员会费。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市律协对我市律师会费进行了适当调整。5月18日,市律协四届八次理事会议对原《佛山市律师协会会费收缴规定》进行了修订,决定从2004年月1日起,将我市律师缴纳个人全年会费标准降低至2500元。
四是认真组织律师体检。关心律师身心健康是市律协一直以来坚持做好的大事。6月21日至7月20日,市律协按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全市执业律师进行体检。根据秘书处安排,我市律师分别集中市第二人民医院、南海中医院、顺德中西医结合医院共四个地点参加体检,据统计,全市参检律师共有563名,参检率为69.9%。

    五是积极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为丰富律师文娱生活,加强律师之间的联系交流,市律协积极组织开展了多项文体活动。8月上旬,市律协根据省司法厅、省律协的部署,认真参与“百歌颂中华”歌手大赛,组织了我市市直律师所部分律师进行了选拔参赛。9月中旬,市律协组建了佛山市律师足球队,队员从我市爱好足球运动的执业律师当中选拔,并及时与我市有关单位进行了一系列的友谊赛事,有力推动了我市律师文体活动的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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