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司法局对律师党建工作提出四项新要求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8-07-10 00:00:00
【字体:

         5月4日,禅城区司法局律师党总支召开以“加强禅城区律师业党建工作”为主题的座谈会。13个律师党支部的书记参加了会议。会议就主题内容展开讨论,禅城区司法局律师党总支就进一步加强律师党建工作提出四项要求:

        (一)加强律师所的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党组织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党支部建在所上”活动,进一步健全律师队伍党的组织。要求凡进入律师所工作的专职律师包括工作时间超过6个月以上的律师党员和行政人员党员,要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律师事务所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律师联合支部,对尚未接转组织关系的律师党员,要在今年6月底之前办理好转入手续。二是配强律师所党务领导。选配既能理解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又善于与律师谈思想、交朋友党员律师担任党组织领导。三是努力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工作,着力扩大党员队伍。积极参加5月下旬区直属机关党工委举办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四是加强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集体学习、党费收缴、党员信息库建立、党员律师联系非党员律师等制度,提高规范化水平的同时,积极推行党务业务联系会制度,凡是支部重大活动、疑难案件分析、重要事务决策等事项,均经党务业务工作联席会研究,集体讨论决定,把党建工作与律师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党建促所建,以所建固党建,实现党建与所建紧密联系、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不断增强律师所党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各党支部要发挥方向引导、政治保障、团结鼓劲、辐射带动作用。一是要抓好党员律师政治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深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通过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紧密联系律师行业实际,查找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努力的方向和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思路和举措,努力提高律师所党员服务大局、服务经济、服务政府、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发挥律师所党组织和党员在律师所发展中所起的融合剂和催化剂作用。通过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宣传教育群众的作用,为律师所的发展提供保障作用,使律师所形成敬业、钻研业务、诚信守法的社会形象和律师所良好的风气,使律师所具有凝聚力和发展的后劲。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教育实效。要通过开展“创优争先”、“我为党旗添光彩”、“重温入党誓词”、“党员律师献爱心”等活动,采取宣传先进典型、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党建论坛、在律师所设立党员律师电子信箱、建立党建网页、开辟党建专栏等多种教育形式,促进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大力开展公益活动,进一步树立律师的良好社会形象。一是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送法活动。二是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从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大局出发,坚持依法办案,妥善处理好各类敏感案件和群体事件。

       (四)积极为党员律师参政议政、服务高端领域搭建服务平台。积极推荐和选派政治过硬的党员律师为党委、政府领导、企业主的决策服务,积极为律师所党支部与企业、村居党支部结对牵线搭桥,充分发挥党员律师的政治服务功能。

打印本页面
分享到:
主办单位:佛山市律师协会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五楼
广东省通讯管理局 粤ICP备12057500号 粤公网安备 44060402000355号
技术支持:法智时代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