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党总支召开一届二次会议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7-10-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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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律协党总支于2007年10月23日召开一届二次会议,九名委员全部出席。会议研究确定了总支委员的分工,重新学习了《佛山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两结合’律师管理体制的意见》(佛司[2006]15号)和中共佛山直属工委《关于同意调整市律协党总支管理权限的批复》(佛市直[2005]51号),讨论研究市律协党总支近期工作。

    一、关于市律协党总支委员的分工

    会议根据《党章》和市律协党总支一届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的实际,确定市律协党总支委员分工如下:书记:曾国旋;副书记:钟坚、周荣炽;组织委员:胡玉明;宣传委员:黄永涛;纪律检查委员:刘桂荣;统战委员:刘财英;保密委员:莫灿;青年委员:陈丹霞。

    二、关于市律协党总支近期工作

    会议认为,市律协党总支要认真履行好中共佛山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同意调整市律师协会党总支管理权限的批复》所确定的“负责全市合伙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建议和党员管理教育工作,领导市直合伙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各区合伙律师事务所党的建设工作”的职责,采取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律师党建工作,确保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拟开展如下工作:

    (一)认真组织好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要组织全体党员和律师认真学习宣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把全体党员和律师的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为实现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而扎实努力。会议决定,在近期举办一期党员律师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报告会。组织全市律师党员学习十七大精神,交流、探讨了本届党总支如何加强我市律师党建工作,如何开展活动、发挥律师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努力。

    (二)加强对合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的指导。会议认为,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首要的问题是要切实加强合伙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建设,不断发展壮大律师党员队伍。目前,我市律师党员占全体律师人数的比例尚低于全省平均数,因此,要加大在律师所建立党支部和在律师中发展党员的工作力度,凡具有3名以上党员的律师所都要建立党支部,现有的党支部要积极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把一批优秀律师吸纳到党组织中来。要健全支部生活会制度,创新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党员活动,大力宣传律师党员的先进事迹,为律师党员提供参政、议政、服务社会的平台,切实增强党组织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进一步加强与各区司法局党组织的协作。会议认为,市律协党总支管理权限调整后,市律协党总支要加强对各区合伙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的指导,必须加强与各区司法局党组织的协调沟通,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充分依靠他们,更加有效地做好各区合伙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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