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驻最高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根本在于制度建设

发布者:佛山市律师协会 发布时间:2007-03-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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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民百姓最关心的话题是司法公正,只有公正司法才有和谐社会,才有司法权威。”法治论坛上这样一句网友留言或许反映了公众的心声。今天上午,中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就建立法官廉政“防火墙”问题,做客中国法院网,受到了网友的热烈欢迎。

    廉政制度建设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也是加强法院反腐倡廉工作、提高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拒腐防变能力的根本措施。据李玉成介绍,去年,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积极协助最高法院党组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法院廉政制度建设,起草了《诉讼收费监管、投诉和查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纪律处分条例》已形成送审稿;《法官违纪惩戒程序规则》正在征求意见;《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已形成讨论稿。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也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岗位,制定了许多加强监督管理方面的制度,为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提供了制度保障。

    将于4月1日开始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大幅度降低收取诉讼费、执行费等。但是,在现行财政体制下,人民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年度预算不能有效保证公用经费需求,绝大多数基层法院是靠年度预算和财政核定当年诉讼费、执行费收取额度后等额或低于额度再进行追加来拨付公用经费,即使是这样,很多法院仍然是负债开展各项工作。对此,李玉成表示,各级人民法院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收取诉讼费用,不得违反《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收取诉讼费用,不得违反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非财产案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案件受理费。今年第四季度,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对辖区法院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最高法院将对部分法院进行抽查,切实纠正乱收费问题。在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前提下,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地方人民政府沟通、协调,尽最大努力解决和保障基层人民法院的办案经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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