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参加过茂名、阳江公共法律服务值班的实习律师实习结束时间请提前两个月填写)原件2份(粘贴蓝底大一寸彩色照片)
2、省律协颁发的《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有限期2年)复印件1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复印,由律师事务所负责核对原件,核对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再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实习律师《佛山市社会保险缴费情况核对表》原件1份(需反映出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从实习期开始至提交材料止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情况)
4、《实习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表》(前一次考核不通过的实习人员再次申请考核,需在前一次材料的基础上,按比例增补前一次考核结束之后至本次考核申请前从事法律实务的实习工作日志)原件1份(要求:双面打印并盖骑缝章;工作内容要详实,指导律师出具的意见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法律实务方面)
特别说明:2019年6月1日前取得实习证的实习律师,《实习律师实习日志表》按现有表格格式29篇提交;2019年6月1日后(含本日)取得实习证的实习律师,《实习律师实习日志表》按《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操作规程》的150篇提交,请实习律师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5、《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原件1份(要求:双面打印并盖骑缝章;实习期间辅助办理案件不得少于10件,其中指导律师案件不得少于6件;实习律师个人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
6、实习律师参加过茂名、阳江公共法律服务值班的,需提交《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申请执业人员服务协议书》复印件1份(统一使用A4纸双面复印,由律师事务所负责核对原件,核对人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签名,再加盖律师事务所骑缝章)
7、实习律师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交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1份(要求:由市、区律师行业党委/党总支出具)
材料二:
《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实习律师实习工作日记表》复印件、《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鉴定书》复印件各一,按此顺序装订为一份。共交三份。(直接原件双面复印,无需盖任何核实章,装订格式为公文装订格式,即页面左侧两个订书针)
材料三:(面试考核时提交)
1、《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1份
2、五件(参加过茂名、阳江公共法律服务值班的实习律师只需提交三件)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与指导律师参与办理的案件卷宗资料(要求: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判决书或调解书或裁定书三项中至少有两项包含指导律师和实习律师姓名)
备注:
1、接收材料时间集中在每周一、每周二;增补材料时间集中在每周三(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请实习律师本人按照以上时间提交材料至市律协秘书处,其余时间不接收相关材料。
2、佛山市律师协会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5号磐石大厦一座5楼。
3、如有问题可咨询具体业务窗口负责人:彭飞帆,联系电话:0757-83380125。